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被吊销,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丧失了继续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合法资格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停止新的派遣业务,并妥善处理与劳动者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。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法律要点:
一、立即停止派遣活动
自吊销决定生效之日起,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再向用工单位派遣新的劳动者,也不得续签或延长现有的派遣协议。否则将构成违法经营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。
二、与用工单位协商退回劳动者
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与用工单位沟通,协商将派遣劳动者退回。根据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第12条,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单位被吊销许可证等情形下,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。退回后,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,仍需承担对劳动者的法律责任。
三、妥善处理劳动合同
四、支付经济补偿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6条、第47条,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许可证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,劳务派遣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。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五、清偿拖欠的工资和社保
劳务派遣单位必须结清劳动者被退回或解除合同前的所有工资、加班费、奖金等劳动报酬,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。若劳务派遣单位不支付,用工单位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92条)。
六、办理离职手续和转移社保
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,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。劳动者可凭此证明办理失业登记,享受相应待遇。
七、劳动者维权途径
若劳务派遣单位拒不处理或无力支付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。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许可证被吊销后,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终止或变更劳动合同,支付经济补偿,结清工资社保,并协助劳动者办理后续手续。用工单位应配合退回劳动者,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,避免损失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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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9-17 06:23:19